八步区:1至11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09人次
发布时间: 2017-12-15
来源: 八步区纪委 张瑞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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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八步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防微杜渐,真正做到严在日常、治在未病。1至11月,该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6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409人次,占72%。

出台《实施方案》,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制定出台了《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和“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运用方式等,对谈话启动、实施等环节作出具体要求;同时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标运用细化到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及其领导干部,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四种形态”的实施运用情况,规定了各级责任主体不运用或不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严肃追究责任的31种具体情形。建立“4+1”谈话机制,筑牢第一道防线。以责任主体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等谈话方式作为对党员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要手段,以实行“4+1”谈话机制为抓手,聚焦扶贫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对党员干部开展常态化教育提醒,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全方位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第一道防线。

强化严督实查,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由该区纪委联系指导分片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对“第一种形态”结果运用的跟踪管理、全程“留痕”,并对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的15项主体责任、50项工作任务,以及纪委承担的7项监督责任和23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2月中旬该区派出6个检查组,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力推动各级责任主体全面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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