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央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17-07-28
来源: 市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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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组驻地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纪委秘书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同志就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答记者问。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红征同志主持学习会,并就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学习会上,李红征同志逐条逐句领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结合近期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开展的巡察工作情况进行针对性解读。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条例的理解和认识。

大家认为,中央总结吸纳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成果,及时修改巡视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巡视要求,将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为深化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特别是修改后的巡视条例增加了市县开展巡察工作的制度、机构和职责等内容,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大家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精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将中央新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当前正在开展的对富川瑶族自治县以及将要开展的对平桂区、八步区的巡察工作之中,严格按照巡视条例要求,加强巡察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加快实现贺州发展新定位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以巡察工作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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