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民政局自我加压,动真碰硬,压实“两个责任”,夯实制度基础,制定“两个机制”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开展。
工作通报,促进干部工作作风严谨化。印发《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关于建立工作通报机制的函》,贯彻落实市委第一巡查组对平桂扶贫领域中涉及民政部分工作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按照管人管事原则和平桂区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意见要求,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矿区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更好地履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矿区管理处的社会救助主体,促进民政政策法规全面严格落实。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政府开展有关民政工作检查督查反馈的情况;上级民政部门开展工作检查督查反馈的情况;该局开展综合或专项工作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情况;该局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有关部门与该局联合检查督察的涉及民政工作的问题情况。
督查检查,推动政策法规制度常态化。印发《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民政政策法规制度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机制的函》,加强分类督查,层层推动落实。成立督查组,每季度、每半年分别开展专项督查、综合督查一次,专题督查收到问题及时开展,迎检督查根据上级督查工作相应提前开展。同时将每次的督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矿区管理处进行通报,并抄送相关部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管理权限移交处理。督查结果作为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绩效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