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专项工作,近日,富川县委围绕市、县“实施方案”中“四查四看”内容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成立6个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着重覆盖全县 12个乡镇,随机抽查18个县直单位。
本次督查重点对各乡镇、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各项制度规定情况、对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档案资料、个别谈话询问等方式,着重检查了各乡镇、各单位传达落实上级精神和领导干部带头履行责任、执行规定的情况;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是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就围绕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隐秘场所聚会等问题。
同时,再次重申了各项规定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出提醒。在督查中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完善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反复和反弹;要进一步端正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形式主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决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