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桂地税系统召开集体约谈会,强调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工作。
会议传达了税务总局、自治区纪委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市地税党组、平桂纪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局领导班子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好队、收好税”,强化集体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形成龙头;各单位各部门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单位部门负责人履行“两个责任”,主动充当好三个角色。一是做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白人”。“一把手”不仅要抓业务,还要抓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贯穿始终。二是做落实主体责任的“推动人”。各部门负责人要知责、明责、尽责;敢担当、守纪律、带好头;敢抓、敢管、敢负责。三是做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人”,厘清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形成“责任链”,层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系统内各级单位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要坚持“三抓”。一是抓队伍自身建设,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勇于担当,不仅在税收任务上主动作为,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更要主动作为,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自身正,带领队伍“懂大势、讲规矩、守纪律、抓落实”。二是抓制度日常落实,要抓在平常,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三是抓违纪腐败苗头,要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预防、早提醒,强化早期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