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责任 严格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 2016-08-04
来源: 市检察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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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自治区检察院监察处处长吴继合率调研组到我市就贺州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走访调研。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黄基盛就贺州市检察机关两级院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情况作了汇报。今年以来,贺州市两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的内部监督作用,按照从严治检的要求,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查处各类举报、投诉线索。一方面严肃执纪问责,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一方面对收到诬告、错告的干警,会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当事干警的负面影响,保护干警的干事热情和工作积极性。2016年至今,未发现全市两级检察干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纪法分开,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检察干警的行为;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要实现对检察干警监督的全覆盖,确保检察人员的廉洁性和清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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