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四举措”开展教育民生资金补贴补助类核验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23
来源: 市教育局 王立柱 钟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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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开展专项工作,市教育系统"四措"并举,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核验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抓好教育民生资金补贴补助类实地查访核验工作,收效明显。

强化落实责任。成立市教育系统开展民生资金实地查访核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分成五个核验小组,分别深入基层、学校,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强化措施责任。采取“三核对”、“三查验”的方式开展市教育系统民生资金补贴补助类实地核验工作。核对上级下达2013-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9项补贴补助类项目资金的计划与核验单位的资金到账情况,资助对象为学生的,要核对到学生本人或家长,核实补助资金是否已到账签领;补贴对象为学校的,要核对到学校接收补贴财务账目;核对资金分配安排与实际支付、发放、使用管理情况;核对受益人的申报、评定条件与政策规定是否相符;查验营养餐计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招标情况、实施营养餐计划的学校现场开展现情况,查验会计账目和银行凭证情况,查验补助资金是否足额,按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情况。

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举报线索的移交工作。把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向全市各类学校张贴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整改,并做好举报线索的移交工作。对涉及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立案查处,并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育民生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把教育民生资金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教育民生资金补贴补助申报制度、评定制度、公示制度、资金发放制度、资金使用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制度,严格教育民生资金审核发放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纠正民生资金发放不及时、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教育民生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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