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提前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
发布时间: 2015-10-26
来源: 富川县纪委 盘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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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富川瑶族自治县已完成县级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有关职能整合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全部调整到位。调整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进一步明晰,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进一步凸显。

近年来,该县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和自治区纪委的部署,持续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准确站位,突出主业,确保监督责任履行到位。此前,该县已按照要求,清理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129项,只保留14项。2015年,按照自治区、市纪委的工作要求,该县纪委监察局及时研究部署,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推动改革工作,调整后,县纪委监察局整合9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调研教育室、干部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室、纠风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信访室、案件管理室整合为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数量从改革前的1个增至2个,人数也从改革前的2人增至4人,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分别超过总编制数的三分之二,县纪委监察局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3.3%和人员编制总数的70.8%,比调整前分别增加18%和18.6 %。

在做好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富川县持续开展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设置及业务权责规范工作,今年5月,下发《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设置方案》,向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党群口等派驻纪检组后,该县已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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