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项措施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 2015-10-15
来源: 市统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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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统计局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文件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紧盯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用公款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等问题进行摸排整治;二是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三是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不愿担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特别对党组决定,主要领导批办的重要任务不按时完成,或者牵头办理事项不愿牵头,互相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责;四是针对工作纪律展开监督检查,不定时抽查上班出勤情况,对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上网购物或在办公场所签收个人网购物品等行为严肃批评、认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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