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确保强农惠农资金有效落实
发布时间: 2015-06-25
来源: 昭平县纪委 黄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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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县高度重视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多管齐下,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的有效落实。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农案件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涉案金额80多万元。

一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制定《昭平县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和资金实行备案制、公示制和督查制,实现民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全覆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民生专项资金,形成“部门管事,财政管钱,银行管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机制,并建立民生资金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机制;制定《昭平县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暂行规定》,确保村干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建立督查机构,对弄虚作假、挪用、占用、套取、贪污和私分民生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多管齐下,抓预防促廉洁。利用查处的涉农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1场次,通报了6起涉农典型案件,对全县159个村(社区、街)新任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廉洁履职警示教育;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对村级纪律检查员、村务监督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编制《昭平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16000册发放至12个乡镇群众手中,提高知晓率;向案发部门和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指导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10多项。

三是严肃问责,坚决惩治腐败。对来电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和媒体舆情中的涉农案件线索,坚决快办快查快结;对涉农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形成《要情专报》送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如对富罗镇在农村茅草树皮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专报呈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涉农资金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的行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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