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管理区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 2015-06-17
来源: 平桂纪工委 杨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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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中央纪委干部室《关于开展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纪干〔2013〕13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平桂管理区以“三落实、三加强”出实招、动真格全力加快管理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规范化建设。

“三落实”:一是落实工作经费。按照每年每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公办案工作经费2.6万元预算标准核拨并列入管理区财政预算。二是落实岗位津贴。落实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每人每月220元办案补贴。三是落实建设经费。落实每个乡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2-3万元,共计20万元列入2015年度管理区财政预算。

“三加强”:一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通过强化培训和指导,增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干部主业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纪办案能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是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职责》等日常工作制度并上墙公开;实行委局领导分片区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制度;制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三个‘六有’”规范化建设标准和任务,确保管理区规范化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三是加强监督考核。设立干部监督岗位,加强内部监督,严明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严防“灯下黑”问题;细化强化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监督、办案、信访等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各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评先和交流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了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执纪监督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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