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里和睦相处了9年多的两邻居,因为一方要拆旧房建新房而引发了纠纷,近日,八步区人民法院公会法庭法官为妥善化解纠纷,到老街进行现场勘验和调解。
该案原告吴某运与被告吴某成都是六旬老人,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说来也怪,两房子的隔墙分为两段,从门口到屋内4.9米处为火砖墙体,剩下的8.77米为木板墙体。
然而这两段墙体却不是在同一直线上,后面这段木板墙体往原告的家挪了两米,成一条折线。原告自2006年10月10日买下现居住的房子就一直与被告作邻居,算算也有9个年头了,期间两人相处还算和谐。
最近,原告想要拆旧建新,考虑到如果建成的新房墙壁还是弯弯曲曲的,既不美观又不实用,于是与被告协商把挪过来的两米地方要回来。并拿出一份房屋买房合同,证实当时是约定以火砖墙体中间线为两房子的边界线。然而,被告认为房子原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同意把有争议的土地给原告。为此双方涉诉。
八步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为更好的查清事实解决纠纷,决定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一起严格按规定对争议土地进行了测量,并认真的勾画出图纸,同时,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和周边群众,进一步了解与案件相关的情况。
勘验过程中,法官发现两家人平时相处融洽,且多多少少沾亲带故,有调解的基础。为使纠纷得到更好的解决,促进邻里和谐,法官用心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
“原告要建新房子,如果外墙不能拉直,凹进去一块,的确不好看。而这9年来,这块有争议的土地一直是被告在用。鉴于这种情况,为了以后两邻居能继续和睦相处,被告是否可以把争议的土地给原告,由原告补偿一些差价给被告?”法官给出了中肯的建议。
“只要建起来的新房子好看好用,补点钱就补点钱吧。”原告方先表态。
“法官,我可以考虑一下。但具体要补多少钱合适,我一个人也决定不了,我还要跟家里人商量一下。”被告虽然没有当场同意,但是态度也缓和了很多。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希望大家都回去都好好考虑一下,改天法庭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见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法官心里踏实多了。
此次,虽然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但查清了事实真相,为纠纷的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