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到办结案件当事人李某家中,对其进行判后回访,并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李某表示,对法院的判决,他心服口服。
为贯彻落实“为民司法”理念,昭平县人民法院变“被动”为“主动”,转变诉讼服务思想,不等群众“找上门”来访,而是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案外,通过案件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等,进一步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自动履行率,促进案结事“了”。
“我们可以说是实现了走访活动不停歇,优质司法服务‘动’起来。”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到,为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县法院建立了判后答疑、回访机制,做到了四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答疑时间。宣判时承办法官即向当事人予以必要的释明,但也不机械地适用于宣判时间,而应贯穿于判后的全部过程,在宣判后也要做到随时释法;二是明确了答疑、回访纪律。要遵守司法礼仪,保守审判秘密,并不得妨害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三是明确了答疑、回访内容,即对认定证据的法理解释,对认定法律事实的说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阐释,对当事人思想的了解,对当事人意见建议的收集,对可能激发的二次矛盾进行初步排查等;四是明确了答疑工作监督实施的部门。
该县人民法院自推行法官答疑、回访制度以来,对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一季度,该院对5起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增强了群众对案件审理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