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 2015-05-08
来源: 昭平县人民法院 周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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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昭平县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5月4日上午9点13分,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迎来了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前来立案的第一位群众。

为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的要求,该院优化立案服务大厅功能,重申诉讼服务要求,加强立案指导,设立导诉台,配备导诉员,增添便民服务设施,开通“绿色通道”。此外,该院还加大立案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干警的业务技能,力求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简便的立案服务。

据悉,实行立案登记制后,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要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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