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扶贫办“三举措”强力推进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5-04
来源: 昭平县扶贫办
打 印

2015年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扶贫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十三五”扶贫工作的谋划之年。昭平县扶贫办严格制定三项措施,确保完成2015年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扶贫开发项目的扎实推进,首先是成立了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领导联系乡镇、项目点具体协调项目实施;其次是要落实工作责任,把完成工作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以确保扶贫项目按时间、任务要求完成。

二是部门沟通,强化扶贫项目的督促检查。扶贫专项资金下达之后,要会同财政、交通等部门和乡镇深入扶贫项目实施点检查督促项目的实施情况,有效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广西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要做到“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拨付报账制和扶贫资金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把社会监督和制度建设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以保证项目资金落到实处,防止出现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现象。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