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步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多、任务重、人员少、难度大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开展“春节期间集中执行”活动,啃掉了一批积案、骨头案。抓住每年春节前后广大当事人集中返乡过节的有力时机,积极开展春节期间集中执行活动,提前掌握被执行人的回乡动态,利用被执行人刚到家时的麻痹心理,主动向久拖不决的“老赖” 出击,一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得到圆满执结。
二是认真开展“信息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及时把案件均信息录入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锐新审判系统,实现执行信息共享。通过启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住址、电子相片、身份证号等信息,解决执行人员有时与被执行人“相逢不相识”的窘境。通过被执行人信息财产查询系统投入使用,查询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及广西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在的开户信息,畅通被执行人财产获取渠道,为案件的执结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通过查询系统共查得可以执结的案件21件,并及时地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使案件得以高效执结,目前该21件案件已全部执结。
三是认真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建立健全案件执行过程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时沟通机制,对当事人对法院存在误解的执行案件,主动邀请申请人参与到执行过程中去,使整个执行过程处于阳光下,消除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质疑,取得当事人的配合,提高和解执结率。2015年第一季度共有6结案执行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老赖”,通过官方微博设立“曝光台”等形式,对“老赖”进行曝光。今年以来共对127名老赖进行了曝光惩戒。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施以信用惩戒,在其出入境、消费、金融借贷等方面的活动进行限制,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
四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四查”(查银行存款、房管所、车管所、土地局)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了各种执行措施,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而申请执行人又遇到困难急需帮助的,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引导他们申请执行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截止今年第一季度,共向5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