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变异反弹,确保节日风清气正,日前富川瑶族自治县下发了《关于重申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据了解,3月中旬以来,该县纪委把“清明”、“ 壮族三月三”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及监督力度,向全县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严肃十项“禁令”,要求党员干部严明纪律,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滥发资金、津贴、补贴等行为,倡导广大党员文明祭奠和廉洁过节。
据悉,“清明”、“三月三”期间,该县纪委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的党员干部,一律公开曝光,并依纪依规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