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反腐主业 深化体制改革 市纪检监察机关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发布时间: 2015-02-04
来源: 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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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察局今年进行了两轮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实现人员配备、工作衔接、后勤保障全面到位。

此次调整,整合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增设4个内设机构,增设研究法规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2个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和干部选配工作,并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职责从原研究宣教室划归组织部、办理市委管理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从原党风廉政建设室划归组织部;在研究宣教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更名1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案件审理室加挂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牌子,信访室不再加挂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

按照中央纪委“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的要求,多措并举、内外挖潜,将有限的力量最大程度向案件查办工作倾斜。一是加强办案工作力量。在已有2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第三、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总数占13个内设机构的31%;选优配强办案力量,使纪检监察室人员和分管、主管领导的行政编制数由原来的10名增加到13名,占机关编制总数的40.6%。二是加强办案工作领导。在通报内设机构调整、干部调配的同时,宣布新调整的委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由原来的常委负责制改为副书记、常委交叉分工负责制,切实强化查办案件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三是加强办案工作协调。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投入力度,做到“三个倾斜”:领导精力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四是调整案件联系单位。及时调整4个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有利于案件查办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科学管理。

市纪委组织部部长毛杰表示,整个调整过程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主动承担、积极作为,对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将有限的力量最大程度向查办案件工作倾斜,做到领导精力倾斜、力量调配倾斜、后勤保障倾斜,集中力量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站好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等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现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目前,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增至4个,执纪监督人员占行政编制总数的48%,着力突出反腐败主业,大力提升执纪监督问责实效。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7个精简到13个,各县(区、管理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3个或14个,精简比例均达90%。   (记者 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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