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4-18
来源: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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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9日至9月28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贺州市及所辖县(区)进行了巡视。2017年11月6日,巡视组代表自治区党委向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对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拥护、完全赞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市委坚决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向中央对标看齐的重大政治检验,迅速行动起来,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整改。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贺州市及所辖县(区)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市委及时召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和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书记专题(扩大)会议,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定《中共贺州市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3大方面10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66个具体事项,制定了237条整改措施;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分别召开2次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持续加压。

(二)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常委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既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领导,又带头承担具体整改任务,与常委同志和县区、部门负责同志就整改事项谈心谈话,听取整改进展,督促推动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冠同志针对涉及民生的问题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常委同志各负其责,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召开专题协调会、深入基层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市委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深刻反思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参照市委常委班子做法,各县(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直各部门召开专题分析会推进整改工作。全市各级紧跟市委部署,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严督实查,强力推进整改。市委在抓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县(区)和市直单位整改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抓好整改工作。派出督查组深入5个县(区)、21个市直牵头单位对整改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研究确定了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特别是开展系列约谈、大排查、督查活动,及时处理一批案件,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根据整改工作进度,组织督查组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倒逼落实,持续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改”和“立”统筹起来,以制度建设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贺州市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市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及各县(区)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市委坚决贯彻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认真对照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落实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在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关于“执行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够精准的问题,全面核实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市移民局牵头召开8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市移民搬迁专责小组下发了4个相关文件加以推进;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市本级派出督查组到县(区)督促检查4次,严格按照搬迁对象迁出区域,分6类进行排查,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核定搬迁对象为12781户61955人。

二是针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的问题,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组建以县、镇两级为主、后盾帮扶单位为辅共6000多人的入户识别工作队,积极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及“回头看”工作,做到应纳尽纳。组建5个督导组对县(区)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核查识别工作进行督导;通过再次核查解决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共抽查612户,全部达到标准;组织对错退率、漏评率的抽查,错退率、漏评率均低于2%。

三是针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制定实施《贺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监督;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入库项目共计16328个,做到所有实施项目从项目库提取和实施。针对整改工作共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查3次,覆盖全市5个县(区),提出整改意见23条,督促县(区)加快资金拨付。截至2017年底,全市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为1293.9万元,结转结余率为1.74%。四是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大扶贫领域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行乡镇“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模式,严肃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年7月—12月,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案件87次156起;全市立案93件,结案2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9人,其他处理19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涉案金额322万余元。

2.关于“统筹改革发展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完善市委深改组会议机制,及时审视改革任务,查缺补漏,确保100%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召开市委深改组会议3次,审议通过11项重大改革方案或文件,听取专项小组、改革牵头单位或县(区)关于产城融合、全域旅游等9项改革推进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县(区)深改组、各专项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加大改革谋划推进力度。突出改革主责主业,完成对市委政研室(改革办)内设机构和各县(区)改革办机构设置的优化调整。

二是针对全国试点的“多规合一”改革尚未取得实质进展,推动空间规划成果落地实施。将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升级为空间信息管理平台,纳入贺州市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已完成软件的改造升级和界面优化。建立健全一个平台管项目审批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生成管理、项目审批一窗办结管理等一批制度。督促“多规合一”各相关成员单位对接落实好《贺州市空间规划(2016—2030年)》。

三是针对向东开放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进一步加快“向东开放”步伐。深入实施向东开放战略,重点在组织领导、产业、交通、招商引资、人才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向东开放质量和水平。组织领导方面,成立“加快向东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写《贺州市实施大开放发展策略研究》。产业方面,加快推进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全年累计完成投资5亿多元;《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贺州分园发展规划(2016—2030年)》《贺州临港产业区概念性总体规划》通过评审。交通方面,永贺高速主线建成通车,贺巴高速贺州段顺利推进,贺连高速完成投资人招标。招商引资方面,赴广州等地开展驻点招商,共签约产业合作项目58个,总金额超百亿元。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冠同志率队赴广州、深圳等地招商;在广西贺州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上签约项目18个,总金额25亿元;成功签约某通用机型飞机总装基地项目。人才方面,研究制定《贺州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贺州市柔性引才办法》《贺州市集聚重点产业人才管理实施办法》;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高层次人才寿城行”活动,启动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高校专项引进人才工作。

四是针对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加大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坚决执行国家政策,全面完成“地条钢”取缔工作,处置“地条钢”企业8家,涉及产能340.9万吨,通过国家检查组验收。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我市钢铁产业转型升级问题;出台取缔“地条钢”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快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东盟矿山装备制造基地,谋划发展信都工业区钢铁产业园;目前我市钢铁转型升级项目已初步列入2018年自治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积极引进钢铁行业上下游企业,与河北某集团签订了初步合作意向协议书。

五是针对昭平规上企业不增反减的问题,着力推动昭平县企业上规入统。昭平县出台《昭平县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奖励办法》。昭平县先后召开了茶产业发展研讨会、主要经济指标和规上企业发展分析研究会。力争今年成功申报1-2家企业进入规上企业。

六是针对重大产业发展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问题,积极统筹推进“三个千亿元”产业发展。坚持把“三个千亿元”产业作为推动贺州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出台《贺州市关于加快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文件。在市委四届六次全会上提出开展“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助推“三个千亿元”产业发展。

碳酸钙产业方面,启动“碳酸钙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在贺州成立全国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全国碳酸钙产业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贺州)石材·碳酸钙展览会,签约项目24个,达成投资意向金额47亿元。制定《贺州市加快碳酸钙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在北京举办广西贺州市石材碳酸钙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会。大力推进广厦环保、钟山工业园碳酸钙改性母粒产业园等43个重大项目建设,储备或推动前期项目30个。

装配式建筑产业方面,充分发挥“10+2”领导小组的作用,成立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专家委员会,完成了《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规划(2017—2025年)》;推进实施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9大生产基地和13个试点项目建设,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荣获第一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已投放市场;着力发挥推进贺州“四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规划馆)等重点项目使用装配式建材建设的市场带动作用。截至2017年底,共安排专项资金2232.5万元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生态健康产业方面,抓好顶层设计和政策出台,印发实施《贺州市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发展规划》,《贺州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扶持政策及补助奖励办法》《贺州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即将出台。抓好重大旅游健康项目的建设与带动,加快建设南乡西溪温泉康养小镇、姑婆山创5A级景区工程等22个项目,谋划储备了园博园医养结合项目、贺州国际长寿论坛中心等48个医养项目,“长寿·养生”经济加快发展。

现代服务业方面,扎实推进“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建设,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商贸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扶持的若干意见》。2017年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40.7%,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70%;全年入库服务业企业39家。

3.关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重新审视完善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举措,并根据贺州的基本市情和所处的历史方位,对贺州进入新时代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和认真谋划。市委四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要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世界长寿市”的品牌优势,以推动大创新、实施大开放、培育大物流、发展大旅游、构建大健康“五大新引擎”为抓手,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

二是针对我市对绿色发展重视不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强化“绿色发展”意识。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一岗双责”责任制,坚决守护“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研究探索新的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建立完善生态经济发展考核问责等制度,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快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深入实施造林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先后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3次,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研究环保工作5次。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涉及我市的8个整改事项,已基本完成7项。

三是针对平桂区大理石开采矿企业非法占用生态林的问题,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制定印发《贺州市开展非法占用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目前全市共清理排查非法占用林地6起,已全部立案查处。平桂区已完成《平桂区大理石矿区植被恢复方案》编制工作。

四是针对2016年40多个项目建设违反环评规定的问题,严格项目环评管理。加大项目环评管理力度,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2个;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排查出环境风险隐患点21个,其中较大环境风险隐患14个。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新、扩、改建项目环保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的现场检查,全市共查处案件65件,同比增长30%。

五是针对钟山、昭平等工业园区不按规定同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问题,加快推进钟山、昭平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钟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和EPC招投标程序,施工单位正进场施工建设中。昭平县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落实选址,完成了《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昭平县强化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昭平县对重点涉污企业进行检查14次。

六是针对市城区污水设施建设落后和污水直排问题,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抓好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扩建后污水处理量达6万吨∕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土建工程。江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可研报告已提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快完善城区雨污管网;加大狮子岗、黄安寺这两条排洪河的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完成了对黄安寺排洪河黑臭水体的应急治理工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市委及部分县(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措施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四个配套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体约谈,市委分管领导召集市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各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市直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单位的主要领导17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约谈了其他分管部门的领导13人。开展突击检查,对103个市直、中直、区直驻贺单位理论学习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评分,将检查结果运用于2017年度绩效考评。对督查出理论学习中心组材料存在问题的22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进行通报。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政治理论考试。

二是针对有些领导对新闻工作抓得不够紧、市属主要新闻媒体政治意识淡漠、新闻宣传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市直新闻媒体管理。强化问责,对贺州某市管媒体违规刊登巡视工作相关报道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市直四家媒体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市管媒体作出深刻检讨,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其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完善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稿件审核机制。强化监管,建立了媒体管理周报制度,严密监控媒体新闻报道情况。强化部校共建,与贺州学院共建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新闻学院。

三是针对一些县(区)意识形态管理力量薄弱,新媒体管理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强化县(区)意识形态队伍、新媒体管理人员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责成宣传、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研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人员机构等问题;各县(区)组建了新媒体联盟,将各类新媒体集中登记管理,既推动宣传合作又方便政策法规约束。加强干部培训,市本级组织全市基层宣传文化骨干培训班1期,指导县级组织宣传干部培训班3期,共培训200多人次,其中,61个乡镇(街道)宣传委员(含宣传干事)参加培训率为95%。2018年,市委将继续推动“基层建设加强年”工作。

四是针对基层文化舆论阵地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强基层宣传文化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市委印发《贺州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出台《贺州市关于打造地域文化品牌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充分发挥全市文艺队伍的作用,在春节、“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安排60多场文化文艺走基层活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开工的7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五是针对非法宗教活动有所抬头的问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大宣传,加大力度反邪教。通过开展宗教政策业务培训、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等活动,确保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完善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设施,落实举报邪教奖励制度,提高举报邪教奖励金额。加大对邪教组织的防范打击力度。

(二)关于“在党的建设方面,落实党建责任不力,基层党建工作缺失,党的观念淡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专题报告了自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全力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

二是健全完善市委班子党建工作规则。研究出台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排名通报、末位约谈、指导帮扶、问责等4项机制,强化党委主要领导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党建机制。

三是推动市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就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约谈了县(区)党委书记,市委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分管领域单位主要领导;市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正在制定《贺州市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暂行办法》。

四是从严问责逐级传导压力。市委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期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责任、进度进行再倒排再部署。专题召开落实巡视反馈基层党建意见整改工作集体约谈会,分别对57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5个县(区)党委组织部部长进行集体约谈。五是开展专项督查。分两批先后派出8个督查小组对各县(区)、市管有关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并印发《关于对市直部门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党的建设工作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召开反馈会20多次,归纳梳理问题20多个并责成整改。

2.关于“对基层党的建设重视不够,基层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党建工作机制,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党建工作。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现场指导全市乡镇“五小”项目建设并参加集中开工仪式。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主持召开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党建工作、抓基层党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贺州市2017年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市委书记、市长召开全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题座谈会,制定专项落实方案。狠抓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通过开展“党支部建设年”活动,推进“三有六规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等措施。抓好党建工作专项汇报,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巡查,召开2017年度落实主体责任和园区建设述前调研及党建“两随机”巡查工作布置会,派出5个调研巡查组对22个市管党(工)委开展“两随机”述前调研和党建巡查工作。召开2017年贺州市县(区)党委书记和市直党(工)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

二是探索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中共贺州市委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市委巡察整改督促检查的工作要求、对象、内容、方式、步骤、人员组成,以及计划统筹、责任追究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建立市委巡察反馈整改督查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协调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市委督查室、市委巡察组、市政府督查室加强对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部分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巡察单位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

三是强化党委(党组)党建主体责任。根据党建专项督查结果,市委组织部部长集体约谈40个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增强抓党建的责任意识。举办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组织59名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到福建龙岩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教育、卫生、国资、两新组织等领域250多名党组织书记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党性教育基地异地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制定出台《贺州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全市分3个批次派出15个督查组,对市直单位、县(区)贯彻部署落实《贺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和《贺州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并对6名工作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是严肃处理党建材料造假问题。根据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对108个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建材料进行督查,对核查出党建材料造假的22个单位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严肃核查会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市委组织5个“两随机”党建巡查组,对22个市管党工委及下辖基层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查,对材料造假的干部进行了组织约谈或诫勉,并责成钟山县、昭平县对支部会议记录造假行为自查自纠。钟山县委对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2名县直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诫勉,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昭平县对党组织生活会材料造假的4名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约谈并通报批评。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贺州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基层组织生活办法(暂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200名“四会”党课教员集中培训,规范党课要求。对核查出组织生活不正常的18个市直单位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是整顿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完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开展全市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回头看”,督促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整改。严格规范支部换届程序,责成平桂区委、富川瑶族自治县委严肃整改县(区)直属机关工委违规批复支部换届问题。由平桂区委对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和文广体局、地税局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3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同时要求区文广体局和地税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富川瑶族自治县委约谈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和县政府办主任、国土局、水产畜牧局党组书记4人,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在全县进行通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的1名时任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组织约谈,并督促平桂区问责相关责任人。督促指导驻梧工委对76个离退休党支部进行优化重组。严厉整治地方宗族势力影响村“两委”换届问题,组建5个工作组到各县(区)重点对地方宗族势力影响村“两委”换届严重问题进行“回头看”督查,深入开展整治“村霸”、宗族黑势力专项行动。全市共打掉涉恶团伙2个,逮捕起诉人员12人,对涉及的2名村委干部,已由检察机关实施逮捕。同时,认真处理村“两委”换届工作信访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关于“执行干部人事政策不够严肃,选人用人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使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健全完善干部日常走访和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制定了《贺州市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不出廉政意见不上常委会的要求,对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严格实行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制定并严格贯彻落实《贺州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施办法》,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部、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责成市公安局党委对不按工作要求查询和认真核实就向市委出具廉政意见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6个部门予以通报,对5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印发《贺州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运行规则》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主要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纪委、公安等单位信息沟通,并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事项报告工作“回头看”工作,强化执行问责追查、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压实党委(党组)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责任。对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排查,并对4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的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责成八步区委组织部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事项报告“回头看”工作,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领导干部。目前,八步区对排查出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了批评教育、诫勉、集体约谈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贺州市市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要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廉政把关“双签字”制度。坚持事业为上选人用人,坚决杜绝量身定做问题,择优选拔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和“老黄牛”式干部。健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评价数字化平台,研究制定领导班子配备结构模型,加强领导班子优化配备和领导干部交流调整分析研判,防止干部频繁调整交流或在同一岗位长期任职。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决落实“三个不上会”。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和自治区《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强化任前把关,考准考实干部,坚决把有“硬伤”的人挡在门外。对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贺州市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违纪违规问题仍然呈多发趋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市委常委带头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开展2017年度市直单位和县、乡党委(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评议、专项检查等工作。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和其他常委带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等工作进行年度专项检查;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成立专项督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市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等情况进行督查。2017年7—12月,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11件,结案7件,党政纪处分7人。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研究制定了《中共贺州市委常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工作暂行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约谈提醒和教育警示。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突出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6名“一把手”进行了谈话提醒。市纪委书记约谈各县(区)纪委书记。2017年7—12月,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党员干部968人次。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全市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贺州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送工作的通知》《贺州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运行规则的通知》,进一步整合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司法、审计、信访等监督力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法系统违纪违法现象整治。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市纪委等及时介入调查政法干警为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情况;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八步分局信都派出所原副所长黎某违纪行为,并调离公安队伍;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整顿,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和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题谈心谈话活动,共组织约谈、谈心谈话735人次,分批次组织全市2300余名政法干警进行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和部门铁规禁令知识闭卷考试。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督察巡查机制,健全完善督察专员制度,强化队伍日常管理监督。

四是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执纪监督。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廉政风险专项大排查,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分组对国土、住建、规划、国企等重点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7—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89件,处置问题线索1282件,立案24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9人,立案查处处级干部5人。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开展市国资系统企业管理层级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中层级过长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市国资委监管的11家五级企业中,5家已完成整改,其余6家正在按计划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全市符合法定要求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均已设立监事会或派驻监事,派驻率达100%。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事会制度,制定出台《监事会工作部工作职责》《派驻子公司监事会工作管理制度》共53项。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巡察监督,市委巡察有关市管国有企业发现并反馈一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同时向纪检机关等移交一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六是严肃追究市公安局不如实向巡视组提供情况等行为。对市公安局相关科室予以通报,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诫勉;严肃倒查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全部按规定受理或办理完毕,并责令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深刻检讨,并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建立健全公安、审计等机关案件线索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络员机制。

2.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违规建设和使用办公用房的检查和整改。对变相新建、装修办公楼问题进行清查整改,分别责令相关县(区)和部门制定实施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严格抓好落实。截至2017年底,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已经整改到位,市林业局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质监局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质检中心管理。市人防办腾退的办公用房5间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平桂区在办公用房无法调剂的情况下,目前正在按有关程序完善租赁平台公司建设的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的相关手续。富川瑶族自治县已按规定要求办理了园区大厦租赁手续。昭平县城投公司已偿还财政借款,茶叶大厦以社会化市场化形式进行招商建设和租赁经营。

二是严肃整治昭平县等部分县(区)公务接待违规问题。针对巡视反馈中昭平县违规接待的问题,市委书记李宏庆同志分别单独约谈昭平县党政主要领导,责成昭平县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再次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并就该问题召开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加强对此问题的跟踪督办。昭平县委及时召开县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回头看”工作,对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并对昭平县接待办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变相发放职工福利和违规、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市财政局对全市预算单位就公款购买运动服装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全面排查,市人社局全面组织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工作,市纪委全面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和元旦、春节期间明察暗访活动,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巡视移交和自查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2017年10月—12月,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批22件。

四是严肃纠正钟山、富川、昭平三县违反国家规定工作时间问题。针对巡视指出的钟山、富川、昭平三县党政机关长期以来违反国家工作时间规定,每天只工作6小时问题,已经立行立改。巡视反馈后,责成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党委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组织人员通过电话抽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三县办公时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关于“作风不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民生问题久拖不决”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冠同志及时约谈市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负责人,组织制定《关于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验收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意见》,成立贺州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处理领导小组,加快解决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建立政府和法院联合处置机制,对市城区三个房地产项目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设立房产资金管理中心,对房产交易资金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房地产企业项目监管,监管的预售资金达27.48亿元。开展2017年贺州市网络问政现场会活动,在媒体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展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市城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难顽症的整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制定出台《贺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交警、质检、环保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采取打击整治、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约谈、引导舆论等方式治理机动车检测乱象,并增设高清监控、佩戴执法记录仪、开通网上预约、推行错峰轮班、安装短信评价系统、开通有奖举报电话、电话回访等措施强化监管和便民服务。截至2017年底,已刑事拘留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非国家人员行贿罪的5名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和2名非法中介人员,机动车检验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抓严抓实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经过整改,我市解决了一些重点问题,问责查处了相关责任人员,建立完善了一批制度规定,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与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推动贺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到位。

(一)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成效。加强分类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暗访督查,持续巩固扩大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继续加大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核查处理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处理到位。加强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根据整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最大整改成效。着力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源头扎紧篱笆、堵住漏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按照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部署在贺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对媒体和网络安全管理,筑牢主阵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党建分工责任制,逐级压紧各级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强化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选对人用好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狠抓“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落实。始终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领导、支持、督促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力支持各级纪检机关落实“三转”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世界长寿市”品牌优势,加快培育推动大创新、实施大开放、培育大物流、发展大旅游、构建大健康“五大新引擎”, 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和“五大攻坚行动”,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着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实体经济服务年”活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精准脱贫,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狠抓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深化向东开放合作,全面构建“大开放”格局;加强生态贺州建设,着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大民生保障改善力度,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深化“放管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干部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实施“作风建设年”活动,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加快实现发展新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贺州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4—5123996;邮政信箱:贺州市纪委监委办公楼六楼市委巡察办,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wxcb@163.com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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