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担道义 正风反腐勤为民——2018年贺州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19-02-14
来源: 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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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音铿锵勇担重任,风雨兼程初心不改。

2018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845件次,立案896件,增长9%,结案984件,增长27.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2人,增长26.4%,移送司法机关13人。其中,立案处级干部20人,科级干部191人。

回首2018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主责,忠诚履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监督,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交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成绩单”,充分体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有力释放了对腐败问题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强烈信号。

压实“两个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我们要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意志坚定,采取列出清单明职责、“双述双评”晒职责、督查约谈促履职、责任追究严问责等举措,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科学评价试点,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巡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市委书记李宏庆带头做好表率,定期研究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对市管党组织“一把手”约谈全覆盖,带队深入昭平县、平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力者予以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市委及时制定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市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41项,主要负责人责任16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4项。2018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制定出台了《中共贺州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约谈暂行办法》,在市委的带动和传导下,全市形成了市县乡全覆盖、常态化的逐级约谈机制,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201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案件38件,其中主体责任32件,监管责任6件。

深化专项治理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已经去世的人怎么还在领低保金?这里头有猫腻!”纪检监察干部在进行线索排查时,将领取低保金名单进行认真对比后,敏感地指出其中的可疑线索!这是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开展精准监督的一幕。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并严格执行直查快办等“6+2”工作制度,实施精准整治。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蹲点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发现问题线索手段单一、“等米下锅”等问题。开展扶贫领域“提级”巡察和县(区)循环式交叉巡察,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增强监督执纪震慑。

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组成9个直查快办工作组深入各县(区)开展直查快办工作,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查快办问题线索177件,立案177件。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扶贫领域案件451件,增长62.8%,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3人,其他处理36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02批次630件。

加强统筹推进,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同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积极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等活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除恶务尽,有“伞”必打,有“网”必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再监督”的定位,主动与政法机关对接落实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联动协同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已侦破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与政法机关认真会商,分析研判,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关系网”。我市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严肃查处了市公安局建东派出所原所长张建锋、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原教导员雷鸣等涉黄涉赌“保护伞”违纪违法问题。

狠抓作风建设 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

“同志,请把你刚才在电脑上玩游戏的情况记录一下……”这是国庆前夕,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节前作风建设暗访的一幕场景。

“不以规则不成方圆”。我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并做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系统宣传和解读。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全市发现问题3531个。坚持节点检查与常态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私车公养”专项整治,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市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1批次90人。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立案26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5人,其他处理318人。对9人工作作风不实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对推进重大项目不力、工作失职的4名处级干部予以问责和通报。

创新工作方式 推动执纪审查稳中求进

“贺州市昭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海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8年6月22日,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这则消息。

2018年,我市严肃查处了昭平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吴海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等腐败案件,以及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问题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进一步巩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在精准监督、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市运用第一种形态1468人、第二种形态819人、第三种形态97人、第四种形态64人,占比分别为60%、33.5%、4%、2.5%,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针对乡镇执纪审查能力弱、纪律审查质量不高、容易受人情干扰等问题,创新执纪思维和执纪方式,大力推行“片区协作”联合办案模式,打破乡镇地域界限,全市组建17个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审查中心”。形成了以片区为单位,乡镇与乡镇、乡镇与县区直单位联合办案的模式,实现了乡镇执纪审查的全覆盖。2018年乡镇一级立案551件,占全市立案数的61.5%,平均每个片区立案32.4件。

深化巡察监督,2018年对24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513个,向有关单位移交问题线索179条。同时,扎实做好中央和自治区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任务234项,整改完成率达98.7%。

加强队伍建设 实现“1+1>2”改革效果

“我原来在检察院工作已经11个年头了,现在转隶过来,虽然战场换了,但是我们初心依旧,大家融合得还是不错的,就像一个大家庭。”转隶干部罗宗斌由衷地感慨道。

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审慎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按时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全市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2.96万人增加到7.54万人,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细致地做好转隶干部谈心谈话、人员合理配置、开展业务培训等工作,促进队伍思想、机构、职能深度融合,实现了1+1>2的效果。

积极开展“示警明纪·筑牢防线”专题教育活动,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通过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市2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业人才。同时,以案代训实战学,由市纪委监委领导做好“传、帮、带”,通过开展案件查处工作,促使转隶干部尽快熟悉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培养原纪委干部增强法治思维,补齐法律短板,极大推动了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全面使用12项监察措施,2018年,对14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采取了留置措施。

潮平两岸阔,风好正扬帆。2019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高举激浊扬清之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严肃纲纪,标本兼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加快打造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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