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学习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 2018-08-29
来源: 平桂区政府 杨剑平 谢贵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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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平桂区迅速组织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条例》内容,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平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对此,平桂区广大干部群众也纷纷发表感想。

平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春分表示,新修订《条例》再次宣示了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我们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强化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体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和根本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黄田镇党委书记刘俊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增写“两个坚决维护”,切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党的政治体系,《条例》作为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望高镇纪委书记于娟表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列入了新修订的《条例》,更加注重监督在前执纪在后,更加强调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今后开展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就要求我们更多的是“勤浇树”、“正歪树”,做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真正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惠焕表示,新修订的《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着力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教育局纪检监察机构要抓好警示教育,促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党支部纪检委员谭荣德表示,时隔三年,党中央再次对《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向全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下一步我们将聚焦“两个维护”、突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威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区乡镇建设局分管扶贫工作的罗可旭副书记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将做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问题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明确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从重加重处理,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这是从人民群众的利益角度来看的,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同时也是约束我们共产党员行为的标准。

区科技局局长黄妍表示,新《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四个“有效预防”:党员全覆盖,将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有效预防“小官”腐败;纪法分开,有效预防党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重点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预防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充分凸显纪律的重要性,针对6大纪律树“高线”划“底线”,有效预防违纪侥幸心理。

正在整理扶贫领域案件材料的鹅塘镇监察室主任黄义标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处分规定,明确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要从重加重处理,这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

平桂工商分局党支部书记杨华表示,作为基层党支部,我们要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党员干部陈世民表示,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沙田镇优秀党员聂娜表示,新《条例》和《准则》不仅是一条‘高压线’,也是一把关心爱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保护伞’,一定要把中央出台的这两项规定当作一面镜子、一把标尺,经常照一照、量一量,找到差距、改正不足。

西湾街道飞马村支书左文贵表示,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这次修订《条例》,针对这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

党员任华玉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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