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把好“三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发布时间: 2018-08-23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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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昭平县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在案件审理中把好“三关”,推动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今年1-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审结各类案件89件,同比增长5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

把好工作流程关,审理“规范化”。编印《昭平县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手册》200册,对案件审理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审理公文等业务知识进行规范。编印《昭平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法衔接制度》60册,对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调查审查使用规范、常用文书等内容进行规范,为纪法衔接提供遵循。定期召开审理分析会,对各类疑难案件进行分析,对案件定性、量刑、程序等问题进行研究,确保审理工作规范有序。

把好协调配合关,审理“精准化”。加强与审计、司法、检察机关等部门协调配合,对把握不准、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邀请司法、审计等部门给予支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留置案,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推敲、反复认证,确保准确无误,移送的案件要做到“立得准、讼得出、判得下”,避免出现“煮错了饭、炒错了菜”等问题,提高审理的精准度。今年5月,成功将富罗镇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有福涉嫌违纪违法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把好自查自纠关,审理“质量高”。组织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和各乡镇纪委,对全县2013年以来审结的492件案件开展自查自纠,对案件的线索来源、证据收集、办案程序、处分执行等案卷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做到“应改尽改”。组成8个调研督导组,对全县12个乡镇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帮助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查出”问题及时,“纠正”准确到位,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住历史和人民检验。(昭平县纪委监委 黄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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