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三转变”工作法推动执纪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18-04-02
来源: 平桂区纪委 钟光林 莫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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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桂区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三转变”持续推动执纪审查工作提质增效。1至3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75条,立案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转变战略。由执纪审查部门单兵作战转变为全员作战。对一些案件线索由本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人员以包干的方式进行线索初查,发现有违纪问题时,再派执纪审查部门人员参与主要违纪问题的突破及共同把关立案审查程序。既减轻了区本级执纪审查部门办案工作压力,又锻炼培养了一批办案人才。

转变职责。由室主任负责制转变为主办人负责制。把过去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对案件具体负责,转变为各室主任督导,主办人员具体负责,做到一人跟踪一案,谁主办谁负责,充分调动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尝试不同的办案理念和思路。

转变方式。由指派承办案件转变为主动承办案件。过去由领导指派人员办案,调整为办案人员主动承办案件,办案人员根据自身特长,有针对性主动提出承办适合自己办的案件,承办案件方式更为灵活。比如刚转隶人员承办涉法案件,充分发挥转隶人员自身优势,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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