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后,我市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积极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条例》精神。
一是及时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列为市委常委会议题,在7月28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并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活动。目前,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均已召开县(区)委常委会议或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条例》精神,并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解读《条例》精神。
二是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列为市纪委机关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于7月27日召开的市纪委常委会上进行传达学习,并由市纪委宣传部通过贺州清风网等有关媒体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各县区纪委均已召开纪委常委会或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专题学习。
三是切实抓好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对新修改《条例》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县党委巡察办均及时组织了学习《条例》活动。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正在配合自治区党委巡视的市委巡察组及时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并邀请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有关领导对巡察组进行了学习辅导。
四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拟由市纪委机关、市委巡察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学习宣传《条例》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