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富川瑶族自治县对全县公车改革后保留的219辆公务用车统一喷涂“富川公务”标识,并附上举报电话:0774-7893189,全天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杜绝“车轮腐败 。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标识化工作,是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手段。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工作要求,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车辆标识喷涂的主体责任人,严格按规定时限做好公务用车喷涂。
强化目标,倒排工作时间。中央和自治区对公务用车标识的喷涂工作有明确的时限要求,该县在巩固前一阶段公车改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进度,确保该项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加强监督,推进任务完成。县纪委、县车改办对全县219辆公务用车建立台账,并对单位统一标识喷涂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凡是不按规定喷涂、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 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畅通举报,接受社会监督。为了方便群众举报,该县把监督电话0774-7893189设在纪委信访室,举报者除拨打喷涂在公车上的监督电话外,还可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纪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提供涉嫌违规公车的事发时间、地点、车牌号等信息,畅通举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