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季度立案203件
发布时间: 2017-04-27
来源: 市纪委 李柏源 邱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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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不断加强惩治腐败工作,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62件,立案203件,结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5人。

着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印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列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50项工作任务及措施、纪委监督责任24项工作任务及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任务、责任,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当事人责任。

着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以52条具体规定促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市组织开展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工作,及时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对顶风违纪、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领导牵头督办,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直接严查快办,形成威慑。一季度,全市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批7件。

着力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通过开展专项巡察,深入了解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以及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等问题。巡察活动中,市县两级共组成32个巡察组,采用“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完成了对5个县区、11个市直单位、54个乡镇和县(区)直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246条,梳理整改意见建议127条。

着力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认真总结借鉴专项工作经验,在压实责任、线索排查、抓早抓小、从严执纪上下足功夫,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纵深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公开大接访、公布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各民生资金和项目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对存在问题展开自查自纠。一季度,全市共初核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125件,立案77件,结案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其他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12批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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