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平桂区党风廉政建设展示(四):严惩基层“微腐败” 提升群众获得感——平桂区2016年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7-03-17
来源: 平桂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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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活动现场

举办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违纪款清退活动

村民握着鹅塘镇纪委书记的手久久不放:“没有想到,我们要了几个月的钱都没要回来短短几天鹅塘镇纪委就帮我们一分不少地追了回来…………”这是在鹅塘镇举行专项工作违纪款清退活动仪式上感人的一幕。

开展专项工作期间,平桂区坚守政治担当,以最大决心、最坚决态度紧盯专项工作的五项内容和“六个一批”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压发力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的明显成效。

坚持高位推进 压实“两个责任”

坚持区委挂帅。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总抓手,积极发挥“一线总指挥”的关键作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制定“十个一”措施,把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效绩效考核清单,建立健全区委常委督查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和专项工作层层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

坚持领导主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亲自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引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坚持做到四个“亲自”,进一步强化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先后5次组织区委常委带队深入基层对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20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深入乡镇、村委开展专项工作巡查调研活动20次,区纪委领导对推进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和乡镇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党组“两个责任”责任人进行重点约谈和警示谈话105多人(次),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坚持层层落实。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分别与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单位党组签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书,明确责任的细化、分解和落实,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做严肃问责,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责任下沉到底,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 提高群众知晓度。

强化社会宣传注重通报曝光。围绕“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违纪者受惩处”的总目标开展宣传造势。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送短信须知、致群众和公职人员一封信、编印教育手册……文艺下乡巡演等等,实现立体式、全天候、全方位宣传,坚持利用党内通报、电视、网站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每月至少通报一次,累计通报曝光15期51件,确保专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强化关爱政策宣传力度。制定出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专项工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通过印发通告、举办警示教育会、上门约谈等措施,开展全覆盖、精准化的教育,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主动讲清自己存在的问题,争取宽大处理。同时组成5个督查组,纪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情况跟踪督查。截至2016年5月底,敦促违纪违法人员110人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共129.2048万元,退还金额12.9309万元,涉及受益群众281人。

着力精准排查 深挖问题线索

推进日常信访规范化。充分运用公开大接访、信访举报箱、举报热线、民生资金核验工作深入困难户、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享受惠农政策补助对象走访排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和重点领域,每月选取一个问题较多的系统或领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收集了有价值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65条,为专项工作纪律审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多元式畅通信访渠道。在电视、网站设立专项工作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在各类媒体,全区交通要道、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栏公布全区所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举报电话和方式;村屯(社区)设立举报箱全覆盖;发放印发有举报方式的海报和宣传单,让群众更加直观了解信访举报工作的有关程序和信息;全方位畅通信访渠道,把信访变被动为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收到受理涉及发生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件70多条。严惩“微腐败” 提升群众“获得感。

加强协作合力。按照“纪委牵头、部门联动、集中突破”的方式,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等机关部门的协作办案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送,形成查办案件的横向合力。建立和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通、线索互送,形成查办案件的横向合力。

建立审查机制。出台了《线索问题督办制度》,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4个,实行纪委常委包案、机关内设室联系,各协作区分组负责、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对梳理出的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落实“一条线索、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调查组、一查到底”的工作模式,建立 “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清账”的管理机制,依纪依法直查快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76条,立案129件,其中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占99件,占立案数76.7%,有力地匡正了基层党风政风,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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