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展示(三):高举反腐利剑 严惩基层“蚁贪”——我市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7-02-15
来源: 市纪委 唐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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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项工作文艺汇演

在市区主要街道树立专项工作大型宣传广告牌

 

“八步区大宁镇民政办原负责人麦永波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民政救济款及大宁镇敬老院、赖村五保村门面租金共计31.2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北镇凤岭村党支部原书记翟天法等人私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共计10.7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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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市高举反腐利剑,严肃惩处了一批基层“蚁贪”,切实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强了群众获得感。

开展专项工作中,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1016件,初核987件,立案 6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1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问责处理1187人,其他处理1211人。转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后,全市共初核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4件,立案122件,结案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

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在‘两个责任’压实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民生资金主管部门要发挥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黎云在全市专项工作推进会上强调。

我市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把开展专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专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严格要求、细化任务、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市委先后5次组织督查组对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纪委领导对推进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9个民生资金主管部门和17个乡镇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重点约谈和警示谈话,不断传导压力和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组织本级的自治区和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和无党派人士采取异地交叉巡查方式,对三县两区开展专项工作进行了2轮巡查调研,强化工作监督。据统计,全市开展巡查调研活动中,代表委员共查找出问题1570个,提出意见建议3486条,经过汇总梳理归类,查找出问题70个,提出意见建议86条。

宣传造势,强化警示震慑

我市强化专项工作的舆论宣传和警示教育,坚持市县乡村所有单位和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专项工作。

全市各级纪委在报刊、电视台、电台以及各类政府网站开设专项工作专栏,“全天候”在电视栏目下方滚动播放监督举报方式,让专项工作家喻户晓,共刊播信息3200余条,宣传报道900多篇。

加强社会宣传,制作大型户外宣传牌7000多幅,悬挂宣传横幅8000多条。全市共出动宣传车800多车次,发放《专项工作须知》宣传彩页以及《致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一封信》55万多份(册)。根据第三方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全市开展专项工作知晓率达96.97%。

为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我市坚持市、县、乡三级每个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批典型案例,每2个月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持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78批274起,其中19起被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收录为经典案例。

建章立制,推动源头治理

我市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专项工作的落脚点,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民生资金使用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五个方面,加强制度研究。专项工作以来,市本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度46项。

为解决项目报批不透明、工作程序不规范、责任追究不明晰等问题,全市19个民生资金主管部门修订完善了透明、规范、公开的项目报批制度。如市民政局全面推行项目网上申报和审批,制定了《贺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低保项目入户调查和评议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对入户调查和评议等关键环节。

针对窗口行业和领域行政审批中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创新“统一登记、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问责”的运行管理新模式。如市农业局制定出台了《贺州市农业局涉农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

强化信息公开,指导各县区制定出台《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暂行办法》,进一步督促落实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及时堵住基层干部腐败的制度漏洞。

严肃惩处,提升群众“获得感”

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进一步延伸和深化。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16件,立案6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2人,保持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我们真的很高兴,之前花了两个月没有追回来的钱,现在一分不少拿到手了。”在平桂管理区鹅塘镇举行专项工作违纪款清退活动仪式上一村民高兴地说。

全市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1907人,主动上缴违纪款1747人,退出违纪款599.4092万元。为了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工作带来的实惠和成果,及时组织把追缴回来的款物返还给群众。全市有761户群众收到退还违纪款,金额达76.4399万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随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为全市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实现发展新定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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