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纪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17-02-04
来源: 平桂区纪委 覃远强 龙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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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计在于春”。2月3日,新春开年上班的第一天,平桂区纪委已投入紧张有序的工作氛围中,全面谋划组织开展新一年的工作,并为全体干部职工送上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集中开展学习。

专题学习会上,平桂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先秋就《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行更深入的解读。她指出《规则》找准风险点、关键点,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扎紧制度的笼子,把管理监督落实落细,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各环节以及审查组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正在着力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是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现。

会议要求,平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会,反复研读,强化交流,准确掌握,将贯彻落实《规则》贯穿于执纪监督工作的全过程。要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要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将《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准确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据了解,《规则》分总则、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九章五十七条,涵盖了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的主要方面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会上,该区监察局负责同志还逐条领学了《规则》,并结合委局工作实际做了着重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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