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5年查处违纪案件1635件 处分1492人
发布时间: 2016-10-08
来源: 市纪委 李柏源 邱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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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三转”,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系列专项治理。五年来,共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活动126次,初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53件,立案4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6人;共清理规范楼堂馆所项目5个,清理超标办公用房792间,清查出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777人790套,清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55人,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44人次。从严开展纪律审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始终把纪律审查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住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后三个重要节点,紧紧盯住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处于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进一步净化了政治生态。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7946件,立案16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92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挽回经济损失2356.36万元。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市深入开展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加强线索排查、高压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和纠正了一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窗口行业等领域的违纪违规行为。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016件,初核987件,立案6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1人,问责处理1187人,其他处理1211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全市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人数1966人,主动上缴违纪款人数1719人,退出违纪款599.4万元。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质询等制度,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信访监督、提醒告诫、诫勉谈话,使一批违纪苗头得到及时制止,一批轻微违纪问题得到及时纠正。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排查出问题线索1956件,初步核实1934件,实施信访监督772件次,诫勉谈话381人次,组织调整151人次;同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1146名干部澄清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