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四风”增强群众获得感——市纪委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实
发布时间: 2016-05-10
来源: 市纪委 史岩松 李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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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金竹村村委会原主任盘春保等5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材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分别受到党纪处分。”这是市纪委日前通报的一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去年9月以来,我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严查离群众最近的“小官贪腐”,以此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共立案46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1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问责处理405人,其他处理388人。

制度牢笼抵“微腐”

我市出台一系列针对农村的反腐制度,旨在规范农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去年出台并实施了《贺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监管实施方案》,使各镇、街道切实履行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体责任。市农业局还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易发、频发的18种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对从自治区、市、县(区、管理区)现有的制度文件中梳理出的若干规定作了重申,促使村级“三资”管理更透明、更廉洁。

为有效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我市积极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压实到基层。市纪委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67个镇、街道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级报告制”,将全市755个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级下属的站所、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的重点对象,定期听取村、社区党组织和基层站所、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以此进一步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道防线唤警醒

市纪委积极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重点对查处的6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进行了全面剖析,以图片、文字、漫画等形式,列举了这些“身边人”的主要违纪事实、受到的党政纪处分以及给党员干部的警示,并制作成展板赴各镇、街道进行巡展,累计教育基层党员干部38000余人。

在抓好警示教育的同时,市纪委还围绕国家惠民资金、惠民项目落实情况以及围绕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村级资产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在全市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专项巡察,共组织个别谈话1324人次,查阅原始凭证、档案资料等1220余册(本),实地走访、检查村374个,发现问题线索201个。

监督网络见实效

我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竿子插到底”,切实推进到村(居)、站、所层面。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与本支委成员“朝夕相处”,掌握“第一手”情况的优势,通过制定实施《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党支部(总支)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等配套举措,支持和保障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发挥对本支部的监督作用,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统筹村(居)、站、所“一把手”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常态化。自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共开展集体或单独约谈1800余人次,收集“微违纪”线索256条,确保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纪律监督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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