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措并举狠刹“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严防节日腐败,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是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规定,重申“十条禁令”。9月8日印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十条禁令”,要求各单位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二是前移纪检监察监督关口,突出预防职能。把监督关口前移,转变被动查处问题的局面,构筑主动预防的廉洁过节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9月22日,邀请自治区纪委领导作《严守党纪规矩、保持优良作风》现场专题报告会,全市950多名处级干部参会,再次敲响廉政警钟,从思想源头及行为上预防和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的再发生。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廉洁氛围。充分利用贺州清风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利用广播、电视、户外电子屏等媒体,反复播放廉洁过节的规定要求,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严查快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侯某公车私用问题,通报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求学习通报,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开展“四风”自查自纠,抓好作风建设。印发《中秋国庆期间周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情况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作风建设,形成常态、长效机制。自9月16日至10月14日,分四周报送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及案例剖析,并集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监督到位。成立专项督查组,对落实《通知》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善于督、严于戒,紧盯风险环节,亮剑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及时通报问题。畅通监督举报电话、微博、微信、网站等,及时链接中纪委《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一案四查”,以严明的政治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