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平县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基层腐败问题滋生蔓延。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1件,同比增长110%,其中县纪委本级立案22件,涉及科级19件 ,审结4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一是专题部署“零盲区”。迅速部署落实全区、全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昭平县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求,形成财政、审计、农业、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县纪委、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线索排查“零遗漏”。制定《案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信访举报件和案件的管理;由信访室对今年以来侵害群众利益和“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确保问题线索“零遗漏”,明确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岗位及人员,并分类列出专项整治“清单”,并以此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1至8月,共清理出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件107件,已初核转立案39件。
三是纪律审查“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以及“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四是服务群众“零距离”。对13个单位和12个乡镇管理使用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出台了《昭平县村级组织权力运行暂行办法》,对村级民主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干部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对违反规定的,除了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责任之外,还要追究驻村领导和干部的责任,堵住村干部腐败的漏洞,让群众切实享受到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