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暑期干部休假时间长,活动范围广,接触的人员比较多,稍有不慎,就容易出问题的情况,日前,富川瑶族自治县向全县党员干部通报了近期全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及今后机关干部年休假安排的通知》,安排部署暑期休假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
该县要求,干部休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市、县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公费旅游,不得公费报销私人费用,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机关干部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如有违反,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休假期间,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请假和报备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安排休假,一律不准提前请假、离岗。县四家领导班子、各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休假方案要分别报送县委、县人民政府备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有担当,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县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据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县坚持抓早抓小,先后在重要时段下发强调节假日纪律要求的有关通知,对不同时间节点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今年,该县更是结合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活动,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提高认识和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