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统一管理工作,派驻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规范派驻机构管理机制。根据自治县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统一名称为县纪委派驻纪检组。
二是明确派驻机构设置办法。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业务的关联性,派驻机构实行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是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该县从2015年4月起,在县委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大机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机关等8家党和国家机关新设立县纪委派驻机构,并设立党群口等归口派驻纪检组,全面实现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