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四强化”压实监督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发布时间: 2020-02-06
来源: 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打 印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立足监督职责定位,通过“四个强化”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严格落实市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压实责任。督促驻在部门部务委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加强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市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5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和防范要求;向全市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各级统战干部发出《倡议书》,凝聚力量,调动资源,众志成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统战作为。

强化舆论引导,提高防控意识。在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防护知识宣传,转发违纪案例通报,提醒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非常时期在舆论引导、无私奉献、率先垂范上体现党性和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应付了事现象。

强化调查摸底,严格防控工作。监督驻在部门和监督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及家庭成员是否到过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是否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和确诊或疑似病例等情况的摸底排查和登记,对全市宗教场所做好疏导解释,暂停对外开放,坚决守住统战系统不发生疫情的底线。目前均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按照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在春节期间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电话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情况的监督,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失职失责事件。

主办: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 邮编:542899 【通讯员投稿】
桂公网安备45110202000060号
桂ICP备2021006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