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此次警示大会,我对本人的违纪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可以说教训深刻,令人深思,今后,我将认真履职尽责,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这是昭平县某县直单位干部李某某因个人违纪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在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后的感慨。
2018年以来,昭平县坚持案件查办与治本抓源头相结合,探索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方式方法,先后出台了《昭平县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明确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指导案发乡镇、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使严惩“关键少数”向教育“绝大多数”延伸。
《办法》根据违纪违法人员类别不同,规定乡镇、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的,所在单位要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剖问题根源,作出全面整改;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的,要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或村干部大会等形式,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2019年,昭平县共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0多场次。
今年以来,昭平县结合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作要求,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再优化再升级,对目标要求、责任分工、操作流程等细节进行了细化完善。截止目前,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多场次。
“今后,我们将继续用好‘身边事’教育震慑‘身边人’,使‘一份份处分决定’变为‘一堂堂热辣的警示课’,真正让身边人受到触动,让案件暴露的问题得到整改,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做细做实。”昭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