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坚持警钟长鸣 不碰纪律“底线”
发布时间: 2020-06-24
作者: 严雪霞
来源: 昭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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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格乡党委原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刘品生,为儿子操办满月酒违规宴请近亲属以外管理对象,收受礼金2104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走马镇庙枒村支委委员、妇联主席黄康清,为孙子超范围、超人数操办满月酒,违规收受礼金650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马江镇熊埠村党总支部书记韦文源,违反疫情期间严禁组织群体性聚餐规定,在家为儿子结婚摆三桌酒席,被给予批评教育”;

……

2014年《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昭平县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不断加强廉洁纪律建设。2020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的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相关事宜,坚持警钟长鸣。

明确报备事项。

《通知》进一步明确县级党员干部职工、村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时间、地点、范围、标准等内容进行事前报备、事后报告,并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纪律要求逐条逐项列举清单,使报备对象能明明白白看到纪律“高压线”,规规矩矩不碰纪律“底线”。

加强监督检查。

昭平县纪委监委坚持早谋划早部署,制定全年节假日检查方案,紧盯春节、清明、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狠刹歪风邪气,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昭平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各单位婚丧喜庆报备工作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抽查3次,开展明察暗访5次,检查中没有发现存在相关违规问题。

严肃执纪问责。

昭平县纪委监委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拟办婚丧事宜有违反《通知》的行为及时制止。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通知》要求、不构成违纪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违反《通知》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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