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叔,您家近十年来的生态林补助款都领到了吗?”10月16日,昭平县富罗镇纪委工作人员在该镇瑶山村京亮小组入户走访排查时问道。
“印象中,两年前领过一次,具体多少我得查看一下存折记录 。”村民赵叔将存折拿出来给镇纪委工作人员查看,镇纪委工作人员将存折记录与从镇林业站和银行调取出来的材料凭证进行核查比对,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数据对不上,实际领到手的少于应发金额,这其中肯定有问题,我们再去多走访几户,看看情况。”参加排查的镇纪委书记龙振军判断道。
经过富罗镇纪委严密细致的排查,发现负责管理瑶山村京亮小组生态林补助款的小组长邓某才未将2010年至2018年的款项全数发放给群众,截留了其中4个年份的生态林补助款两万多元,被其用于家庭生活支出,至今未归还。10月20日,该镇纪委经镇党委同意,对邓某才截留挪用京亮小组生态林补助款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事情,纪委还出面帮我们解决。”听到邓某才被火速立案审查的消息后,京亮小组的群众们高兴地拍手称快 。“没想到,那么多年前的事情,纪委还能调查出来。”邓某才得知自己被立案审查后,发出错愕的表情惊叹道。这两个“没想到”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严惩基层“微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作为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处在最前沿,与群众、服务对象的接触可谓零距离,不管违纪违法行为掩藏了多久, 都要时刻高举党纪法规戒尺,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严惩基层‘微腐败’的实际成效护航脱贫攻坚收官战,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往往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老百姓最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此前,昭平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昭平镇裕益村开展常规巡察,发现该村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程序流于形式,部分工程款项的报账人、审批人、经手人竟同为一个人。巡察组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判,把村里近年来的工程款项账目全部核查了一遍,发现了裕益村委会主任黄某忠侵占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昭平镇纪委在收到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办转来的黄某忠问题线索后,当即展开了初核,随后进行立案审查。经审查,黄某忠利用村级财务报账程序的“漏洞”,以2016年县扶贫办下拨该村大劳屯道路款的名目重复报账开支一万元,还将这一万元挪作个人日常开支。今年7月,黄某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缴了违纪所得。
为切实防止基层“微腐败”酿成“大祸害”,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不断完善班子成员包案制度、联系乡镇、派驻机构制度和办案协作制度。整合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组和村务监督委等四类监督力量,对精准扶贫、民生工程建设、村级财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实施精准监督检查,找症结施猛药,切实斩断伸向低保金、补助金等老百姓“救命钱”的黑手。今年以来,全县围绕脱贫攻坚、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3次,发现问题68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05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调整或处理7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