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12月30日,贺州市监委召开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2名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黎云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黎云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举措。聘请特约监察员,是做好国家监察工作的重要帮手、落实宪法和监察法有关规定的有力举措,也是加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载体。
黎云要求,特约监察员要主动担当作为,聚焦监督首责,积极建言献策,站稳人民立场,讲好反腐故事,自觉扛起监督的政治责任;要从严从实要求,提高政治能力,加强学习研究,牢记职责使命,始终严于律己,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做好聘请特约监察员工作重要意义;要强化服务保障,搭建工作平台,用心用情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特约监察员工作取得实效,推动贺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贺州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贺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贺州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贺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高尚、韦相勤、毛廷海、乔珍明、伍玉珊(女)、李宁(女)、李艳艳(女)、李素芳(女)、杨小丽(女)、岑延剑、岑坚、林庆(女)、林振玉(女)、周声茂、钟谨(女)、聂梅青(女)、唐华、黄丽芬(女)、黄忠、梁娟(女)、蒋忠华、覃小明等22人为第一届第一批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1年12月。
贺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