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印发《贺州市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等5个文件的工作要求,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注重主要责任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督促驻在单位根据新职责和新要求,梳理各部门“一把手”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形成“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一览表”,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坚持终身问责。
加强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严格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接受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以及受到批评教育、诫勉等处理的问责的,是否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或作出深刻检查;一把手述职报告、评议及问题是否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是否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会议内容、表态结果和表决方式是否记录在案,形成会议纪要;党组书记对选人用人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的结论性意见是否签字背书;一把手是否真正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
强化纪检专责监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各监督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坚持从常态监督“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落实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日常谈话提醒制度等工作为切入口,找准廉政风险点,加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压实“一把手”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派驻纪检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对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工作作风、廉洁履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发挥“探头”威力。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组先后参加和列席监督单位“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等会议15多次;开展监督检查4次,同监督单位 “一把手”开展谈话6人次,提醒“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