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贺州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主动担当作为,以“清廉贺州”建设为契机,督促驻在单位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将廉洁机关建设贯穿到自然资源工作发展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
开展清廉教育。利用督查、参会、网络平台等及时向监督单位传送各类纪律提醒的文件、通报,开展纪律教育,并要求监督单位在内部进行转发,加强学习,目前已推送各类资料10余份。如引导各监督单位积极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以及观看《领导干部家风不正典型案件警示录》等各种反面典型案例,确保党风廉政教育紧跟形势,机关党员时时受教育。不定期开展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心谈话,新提任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实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经常性地指出问题和提出建议,共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针对信访反映和线索涉及的党员干部,以及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抓早抓小,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强化清廉督查。正确运用“四种形态”,通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和案件办理,督促各监督单位切实担负起“清廉机关”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机关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元旦春节、清明、三月三等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检查,根据要求开展廉洁过节收受礼品礼金、公务用车等专项正风肃纪。
建设清廉文化。加大对监督单位清廉文化建设的调研和指导,督促各监督单位积极落实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创新教育活动形式。监督单位结合党小组会、主题党日、党课等日常廉政教育载体,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会、廉政知识测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各类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营造良好的清廉机关氛围。同时,推动监督单位清廉阵地建设,培育特色亮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携手营造清廉贺州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