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贺廉发〔2022〕1号)以及《关于选树贺州市市直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通过各市直单位自评申报,核验组现场核验、综合评定,并经清廉贺州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选树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等23个单位为市直单位2022年度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选树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拟选树示范单位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市委清廉办(邮寄的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纪委监委附楼206室,邮编:542899)。联系电话:5031335。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清廉贺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市直单位2022年度清廉机关建设
示范单位拟选树名单
(共23个)
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档案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