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0日,贺州市印发《贺州市“专项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要求相关违纪违法人员于2016年3月10日前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对拒不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或拒不接受调查的相关违纪违法人员,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将到前,平桂管理区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压推进专项工作,力促违纪违法人员主动投案。
紧盯“关键少数”,警示通告全覆盖。3月9日,平桂纪工委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将警示信息发送给管理区科级以上干部、各村(社区)支书、主任,明确3月10日后,对于拒不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人员,将按照“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将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紧盯重点领域,警示谈话重点强调。3月9日,平桂纪工委派出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召开管理区卫计系统、民政系统警示教育谈话会。在会上,通报了近年来管理区查处的相关系统腐败案例,要求各系统、各人员开展自查自纠,敦促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于3月10前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