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八步区人社局获悉,2015年度全区城镇居民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加发5%退休金奖励办理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全区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加发5%退休金奖励发放时间确定在每年的10月1日—12月31日,对于符合办理条件的退休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按照退休人员退休第一个月工资的5%x12个月为标准,每人按年度发放退休金奖励。
据悉,该区人社局继续落实专人专职负责制,积极协调卫计、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努力拓展便民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偏远乡镇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同样也能领到申请表格;同时,通过政务公开网上统一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对符合办理申报手续的退休人员免费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增设便民服务咨询台,专人现场引导办事群众了解办理流程,切实让群众读得懂看得明,第一时间知晓国家最新优惠政策。
据了解,办理申报手续时需要提供增加待遇申报表、增发待遇申报花名册表一式各四份,卫计部门和原所在单位或居住社区独生子女计发审核盖章证明原件,本人个人身份证、独生子女证、退休年审证、户口本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养老金核定表一份。凡是未经八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并开具退休金计发比例证明或材料提供不齐全的退休人员,八步区人社局将不予接受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