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平县进一步规范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
资金拨付及时。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财政部门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把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到教育局。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营养餐资金补助对象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资金只能用于食材的采购,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强化资金监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核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财政部门不定期对营养餐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审计部门每年将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审计重点。
据悉,2015年春季学期,受益学生39700多人,补助资金共15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