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5月11日全市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杨远波检察长解读《贺州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纪律作风督察手册》精神,及时按督察手册相关规定迅速部署筹备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的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的立案侦查;复议复核、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案件、抗诉后维持原判案件、再审案件;民行提请抗诉后未获上级院支持案件、撤回抗诉案件、审判活动违法或执行监督案件;控告申诉立案复查案件等重要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此次评查活动,由案件管理中心牵头,制定出台了评查方案和相关规定,先由各业务部门进行自查,再由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要善于自觉接受监督,更要敢于自我监督,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患于未然。通过评查活动,查找自身的不足,相互促进形成合力,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把好案件质量关,让检察人员办理的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考验,不断提升八步区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