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改革之风的来袭,作为薪酬改革的核心,基层公务员也终于沐浴到改革的春风。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为广大基层公务员增加了职级晋升的通道,解决了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大大调动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凸显了职级的激励功能,使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得以进一步完善。
自《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9号)文件下发后,八步区人社局积极开展该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经过查阅档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谈话谈心、公示、审批等程序,该局为八步区第一批符合由科员晋升副科职级条件的霍筱波等112名公务员办理了相关晋升手续。下一步,该局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继续为该区符合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办理手续,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做到及时办理,一个不漏,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作为该局的常态化工作,认真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让这项制度起到应该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