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市物价局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廉洁自律,杜绝“四风”变异,杜绝顶风作案。
该局严防“四风”问题变异、改装,坚决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三个不予许、十个严禁。不予许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予许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不予许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有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该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有效防治“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要求,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