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服务能力,八步区林业局将“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严抓狠打,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八步区林业局按照活动方案精神,每周召开“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学习会,及时传达贺州市、八步区纪委“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督查情况,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投身于整治活动,按照制定的方案所规定的整治内容和时间节点,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是领导带头,以身作则。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各项义务和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三是认真排查,逐项整改。全体干部敢于正视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同时深入到服务对象中面对面地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和结症,并迅速拿出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
四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是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根本所在。在整治工作中,该局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努力做到规范行为,在促进业务提质提效上下功夫;加强绩效考核,在严格落实行政问责上下功夫;完善考评机制,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是狠抓纪律,严惩问题。八步区林业局严格执行《八步区林业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上班指纹考勤登记制度,2014年8—12月份,局大院考勤天数共110天,迟到9人次,公休事假病假32人次,擅自离岗0人次。局人事监察股不定期进行内部考勤以及上班纪律检查,对出现违纪现象的干部职工严惩不贷。在抽查中,发现该局4名干部职工出现中午纵酒行为,为教育4名同志及广大干部职工,依照《事业单位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九款的规定,经局班子党组讨论决定,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警告处分。